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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期“长江知识产权沙龙”活动顺利举行

来源:华中大法律网 阅读:发布时间:2016-03-22编辑:

2016年3月11日,第十六期长江知识产权沙龙在颁翱厂罢础咖啡馆如约而至。本月沙龙邀请的访问学者为重庆大学天美麻花果冻糖心李晓秋教授。天美麻花果冻糖心郑友德教授、滕锐老师、李薇薇老师、伍春艳老师、范长军老师、袁满博士生和部分研究生也到场参加。

本期沙龙的主题是“专利劫持行为及其法律规制”。

李晓秋教授首先做主题发言。她以其所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选题路径的改变揭示出不同时期“专利劫持”内涵的发展,并从多角度对“专利劫持”概念进行解读:就经济法层面而言,“劫持行为”(hold-up)也称作“机会主义行为”,是指上游的专利权人对下游的使用者强制索取远远高于正常合理许可费的行为;梁志文老师则认为是专利权人为获得某种超越法律利益而针对无过错侵权人主张停止侵权诉讼, 以达到劫持无过错侵权人屈从于专利权人不当利益的目的;另,专利劫持行为亦可认为是专利权人对自己专利的行使方式,即运营问题。故,专利劫持行为涉及三种性质,一是违法行为,二是违约行为,三是反垄断行为。那么,在不同语境下有关专利劫持行为的不同分析,如何选择规制路径?李老师认为以《反不正当竞争法》加以规制无需异议,并以华为诉IDC案为例,指出专利劫持行为也可用《反垄断法》进行规制。进而李老师提出了“专利流氓”概念,考察了美国有关专利流氓的39部法案的相关规定,其中的核心概念为“恶意专利侵权人”,司法实践中,法官普遍认为要对此种行为进行适度限制,而在中国则是“规制有必要”、“规制有限制”等分歧。

对于李教授的发言,在场人员纷纷予以回应。

郑友德教授从基本概念入手,提出如果不以《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而是单纯以《专利法》进行规制,那么像专利权人、专利许可人即专利实权人与专利虚权人来做交易,则从《专利法》角度如何判断费用过高?这一问题引起在座老师的热议。

李老师指出对于如何认定费用过高的问题,《专利法》无从找到依据,但在新修改的《专利法草案》中提到“禁止滥用”原则。不过就《侵权责任法》角度而言,专利权人的行为损害了生产商的利益。如果在没有专利权的情况下,滥用支配地位,则涉及《反垄断法》的规制。范长军老师则认为在实际中如果构成市场支配地位,则适用《反垄断法》;不构成市场支配地位,则适用《专利法》、《合同法》中的情势变更原则。郑老师则对情势变更原则在此种情况是否能用产生了疑问?范老师认为利润的变化使得情势随之改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下,情势变更原则就得以适用。然而,大部分人则支持情势变更原则在现实生活难以适应的观点。接着,范老师对德国如何认定他人侵权的程序进行介绍。滕锐老师认为该问题可以分别从司法、立法、行政执法、互联网等角度进行分析。

时间在大家的热烈讨论中一分一秒过去,本月的沙龙也在意犹未尽中接近尾声。但是,彼此间思想的交流与碰撞才刚刚开始, 每月一次的沙龙交流将为大家的思想碰撞谱写连续的乐章。

附:第十六期长江知识产权沙龙访问学者侧记

李晓秋教授:热爱它,绝对没有错

初见李晓秋教授时,并非如内心想象中那般严肃,也许真的是一方水土一方人,李教授在交流的过程中始终散发着地道山城重庆人的性情,爽朗而温和。任职于重庆大学天美麻花果冻糖心的李教授是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年纪轻轻的李教授在学术研究上已颇有建树,但与同学们的交流中却无时无刻不体现着作为学者的谦逊。

谈到是什么一直坚定着她继续学术的道路,她告诉我们,一切的动力来源于一颗年轻的心,她愿意一直做一位年轻的老学生。学习可以说是世界上最难做好的事情,就像李教授的人生一样,曾经的她,在知识产权的大门外,迎来了一个艰难的开始,但庆幸的是,多年来这颗年轻的心推着她去不断吸收新的养分,于她而言,这段艰难的学术人生如今回头看来,更多的是一份热爱,也感恩当年自己的那一份执着。李教授说,作为新时代的知识产权人,我们所需要的是复合的背景,国际的视野以及本土的情怀,而在这背后催促着自己向目标迈进的,必然是源于一份来自心底的热爱。

的确,始终保持一份热爱,一腔热情是最为难得的,对于生活亦是如此。李教授不论工作多么忙碌,始终坚持着每日晨跑,坚持着用手中的笔记录下生活的琐碎。她告诉我们,她也热爱文学,喜欢给自己的生活留下一些文字,让自己有空间去沉淀内心的所思所想。正是这种热爱的状态,使她有了一种更好的心境,而这份热情注定是会有所得的,在她看来,对于工作与生活,热爱它,绝对没有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