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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期长江知识产权沙龙”活动顺利举行

来源:华中大法律网 阅读:发布时间:2015-12-15编辑:

2015年12月11日,第十四期长江知识产权沙龙在COSTA咖啡馆如约而至。本月的沙龙邀请到的访问学者为重庆理工大学重庆知识产权学院胡海容副教授。天美麻花果冻糖心韦之教授、郑友德教授、滕锐博士、李薇薇博士、范长军博士、袁满博士生和部分研究生也到场参加。 本期沙龙的主题是“知识产权运营模式变迁及其困境”。 胡海容副教授首先作主题发言,她结合自己调研的实践对三大知识产权运营模式进行介绍。首先,以横琴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为例,其发展思路在于做一个同淘宝一样的交易平台。同时与另外两家民间知识产权运营机构进行对比,一是以团队形式运营,针对公司想做专利维权,但成本太高,律师想做专利业务,但不愿代理的现状,将自身作为公司与知识产权事务所的第三方,直接出资在公司和事务所之间建立联系,通过这样的运营方式将知识产权整合成一条产业链;二是建立互联网知识产权交易与管理平台,其交易对象主要为商标,运营方式为公司入驻该网络平台,由平台运营团队帮助公司进行知识产权管理而实现盈利。同时,胡老师指出,在调研过程中发现知识产权运营过程存在相当大的困难:一是知识产权评估难;二为公司对知识产权的意识不到位,则更不会有运营的概念;三则是市场化程度不够,针对现状胡老师认为知识产权运营化路途遥远。 胡老师主题发言之后,与会的各位老师均各抒己见。郑友德教授提出“专利运营”概念由谁提出?具体来自于哪部文件?“专利运营”概念的缘由是什么?等几个问题,试图厘清其本源。他指出“专利运营”概念于2014年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在与公司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进行交流的过程中发现,公司视角的专利运营很直接,即有一项专利有挖掘价值,则交由专业评估人员进行价值评估,然后再谈营销或者作价出资,成立公司等。由此可见,知识产权运营与知识产权证券化概念类似,它等于是专利运用、资产评估、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整合,这是已有的做法,但赋予了新的表现形式。 接下来,范长军博士则从新的视角为该问题带来了另一种思考。他认为,知识产权运营从本质上来讲,在于吸引更多的主体参加。知识产权专利、评估、运营即基于专利而盈利,运营则是把各方主体聚集在一起,把风险控制在范围之内。专利许可、专利运营在知识产权法中没有规定,但在合同法中有相关规定。就知识产权合同问题,胡老师又指出法律本身应服务于知识产权运营的需要,法律不是在风险很大的情况下告诉老板不干,而是在风险大的情况下老板也要干,因为法律提供的是一种保护和救济。韦之教授也认为,法律有一个底线,需要保护更大的利益而牺牲掉其他人的利益。郑老师最后提出知识产权运营热潮中的冷思考:在面对一个新的优秀投资机会,资本聚集,玩家增多,泡沫也随即产生,当潮水褪去的时候留下的是珍珠还是残骸还有待时间的验证。知识产权运营热潮的产生与政府政策及其资金投入的推动不无关系,在政府角色的扮演上,大家一致认为应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国家基础设施如医疗、养老、教育问题上,而有市场竞合的部分则应归还市场。 窗外华灯初上,此次沙龙也落下帷幕,对于问题的讨论虽没有结论,但在思想的碰撞中大家各有所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