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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王广辉教授做客我院——司法制度改革的冷思考

来源:华中大法律网 阅读:发布时间:2015-12-11编辑:

2015年12月10日下午2:30,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天美麻花果冻糖心王广辉教授受邀做客我院,为我们带来一场主题为“司法制度改革的冷思考”的讲座。王广辉教授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天美麻花果冻糖心教授,宪法学与行政法专业博士生导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地方立法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讲座由我院曹茂君老师主持,我院包括研究生,本科生和博士生在内参加了本次讲座,全场座无虚席。

讲座伊始,曹茂君老师代表我院对王广辉教授的到来表达了热烈的欢迎,为我们介绍了王广辉教授和这次讲座的主题,认为冷静客观思考司法改革的意义和内容,对于我们的学习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在场的同学们给与了热烈的掌声。王广辉教授表示了感谢,并介绍了自己对于现今司法改革大背景下的一些思考。在讲座中,王广辉教授以简洁明了的幻灯片展示开始了讲座,首先,王广辉教授对如今司法制度改革当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分析,其中,司法制度不独立是一大问题,它体现在司法机构的人事管理、财务运行等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其他机关和组织的影响和限制,进而影响司法机关进行案件处理的有效性。再者,我国司法还存在行政化的问题,包括司法机关的组织结构、司法人员的录用和管理以及司法活动各方面都存在行政化的特点,这也是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遇到阻碍的一大原因,并且司法地方化的特点使得司法机关无法摆脱行政因素的影响。王广辉教授还谈到,信访制度特别是涉诉信访制度对司法机关纠纷解决的权威性有所削弱,再审制度也使得案件的处理期延长,影响司法机关的办案效率,加上我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司法资源的配置不均衡,法律职业群体的形成和发展还有待进步。

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分析,王广辉教授讲到进行司法改革的几大任务,首先就是我国司法机关职能的转变,要由最初的专政职能向人权保障功能转变,我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是这一转变的重要体现,同时我们还要注意司法工作要由重实体向实体和程序并重的方向发展,全面实现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王广辉教授提出,我们的司法进行改革,还要由原来的政治司法形态逐渐转变为法律司法形态,真正的实现法律在司法活动中的核心地位,对司法改革与宪法、人大权威之间的关系也进行了一系列的阐述。

在讲座过程中,曹茂君老师也和王广辉老师进行了相关问题的探讨,认为其中有很多知识点都是值得我们进行深入的学习和研究的。在互动环节,同学们积极踊跃地向王老师请教,表达了自己的一些认识,也提出来一些疑问,王广辉教授和曹茂君老师都细心的为同学们一一解答,最后曹老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全场以热烈的掌声为本次讲座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