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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纽约州立大学Michael Cretacci(柯迈克)教授做客卓越法律人讲堂

来源:华中大法律网 阅读:发布时间:2014-06-10编辑:

6月5日下午,美国纽约州立大学水牛城学院刑事司法学系系主任Michael Cretacci(柯迈克)教授做客华中科技大学卓越法律人讲堂,在模拟法庭为广大学子带来了一场题为“美国的搜查和逮捕制度”的精彩讲座。 Michael Cretacci教授首先从“搜查”与“逮捕”的基础概念入手,指出搜查是对社会公认为合理的、主观的隐私期望的侵犯,并举例分析了“搜查”和“逮捕”与“隐私权”之间的关系。对于搜查证的执行,警察须为搜查找到正当理由,否则将为恶意及缺乏理由的逮捕承担责任。Michael Cretacci教授还介绍了搜查过程中的“敲门与通告规则”,以及在此规则之下的例外与警察的义务。对于搜查的内容和方式,美国警察可以在搜查的地点扣留嫌疑人;也可以依据宪法第四修正案,在搜查期间给嫌疑人戴上手铐将其扣留在家中2-3小时;警察在申请搜查证时须对将要搜查的房屋进行保全;媒体不能跟随警察在搜查房屋时一起行动。对于电子监听证制度。美国警察在得到监听证之后,可以使用录音机录制他人的谈话,但是如果一人同意携带窃听器,警察则不需申请监听证以记录其与他人的私人谈话。警察使用BB机跟踪某人则不属于搜查的范围,因为依据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并不阻止警察使用技术手段来增强其判断力。

在讲座的最后一部分,Michael Cretacci教授对“汽车搜查与扣押”、“车辆拦截的一般规则”、“警察在拦截车辆后可以采取的行动”以及“车辆搜查的情形”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阐述。

针对同学们提出的“美国警察搜查的范围”、“美国警察在公众场合搜查的证据的效力”、“过夜客人为犯罪嫌疑人时,主人涉嫌包庇罪的可能性”等问题,Michael Cretacci教授通过举例等方式一一进行了剖析与解答,使在场同学对于美国的搜查与逮捕制度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据悉,该讲座属于华中科技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海外高层来访项目之一,得到了华中科技大学国际交流处2013年第二批国际交流与合作重点项目以及研究生院高水平国际化课程项目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