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美麻花果冻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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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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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开展2018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的通知(天美麻花果冻糖心)

来源:通知 阅读:发布时间:2018-05-04编辑:郑伟

全院本科毕业生: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进一步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坚持“四个服务”,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决定评选2018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8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纪守法,明礼诚信,行为规范,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为所在班级和寝室建设做出贡献;

4.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分,必修课及专业限选课无补考或重修情况;

5.自强不息,奋发向上,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民奖学金”(即叁好学生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自强奖学金、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社会公益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等九项奖学金,不包括公司与院系签订的社会奖学金)叁类中的一项奖学金或荣誉称号;

6.积极参加学生工作,至少担任过一项学生干部或社团职务一学期以上。

7.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心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等级以上,做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8.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党和国家号召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二)破格条件

在校期间,凡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基本条件”中第4、5、6、7条的限制。

1.获各类科技创新、文体竞赛省部级叁等奖及以上奖励;

2.成功申报发明专利;

3.以第一、二作者身份在外文期刊、中文核心刊物正刊发表学术论文(文学作品)或出版学术专着;

4.被录取为推荐免试研究生;

5.获华中科技大学“五四青年奖章”“先锋党员”“叁好学生标兵”“自强大学生标兵”其中一项荣誉,或省部级及以上各类荣誉。

叁、评选流程及要求

1.各班级将评选细则及相关要求公布给全体毕业生,并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组织评选。

2.申请者需要提交登记表(附件1)、成绩单、获奖证书及干部任职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3.各班委组织审查评选,并将评选名单在班内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将评选公示名单(附件2)和相关申请材料一并交至年级会后,再于5月10日上午下班前统一交至学工组。请各班委按时报送,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注意报送纸质版材料时,附件1与附件2的名单顺序应保持一致。

4.学生工作处将各院(系)及相关单位上报名单面向全校学生进行公示后报送学校。学校批准后,颁布表彰文件,并对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颁发证书。

5.评选过程中,如因各班委通知、审核、公示等工作不到位引发漏报、错报等问题,由班委负责。

6.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开具优秀毕业生证明者,经院(系)及相关单位核实后,凭借院(系)及相关单位提供的申请材料(参见附件3)向学生工作处提出申请。学生工作处将依据申请材料开具优秀毕业生资格证明(参见附件4)。

四、其他

1.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若在离校前因违纪或其他原因受到学校或院(系)通报批评、党团和行政处分或未能获得学位者,一律撤销优秀毕业生称号,收回荣誉证书。

2.各院(系)要结合当前形势,以评选优秀毕业生工作为契机,扎实开展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党和国家培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学生工作处官方网站通知链接:http://student.hust.edu.cn/info/1032/3050.htm?csrftoken=07509991if8nth13


天美麻花果冻糖心学生办公室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