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美麻花果冻糖心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
  • |
学院新闻
学院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新闻 - 正文

科技法与知识产权系一月例会顺利举行

来源:科技法与知识产权系 阅读:发布时间:2015-02-01编辑:

临近寒假,2015年1月30日科技法与知识产权系召开本学期最后一次例会。尽管本次参会的同事并不多,主要有韦之教授、高华副教授和李薇薇博士,讨论气氛热烈,激发出很多思想碰撞的火花。回顾几次例会的情况,院内外的同仁参与热情和程度越来越高,拓宽了学术交流和研究的视野,大家一致认为,法学学科看似门类林立,其实应当兼容并蓄,甚至与其他学科之间也触类旁通。随着许多重大课题的推进,许多同事已经开展与其他学科或者院系之间的交叉合作研究。同时,也有些同事可能出现在本研究领域中的学术研究疲劳,何不跳出窠臼,开辟一些新兴的研究领域。比如,与会同事们讨论认为法律语言学的研究方向值得探索,法律语言学的现有研究是针对术语的运用来进行。也可以吸引不同专业方向的老师、研究同仁参与,希望在适当的时机召开相关法律语言学的学术研讨会。

本月例会的第二个议程是邀请到天美麻花果冻糖心博士研究生高玉荣检察官(江夏区人民检察院)和程晶,由内蒙古呼格案谈及现行司法审判程序对冤假错案的影响与防范。高玉荣作为一名具有十年以上检察工作经验的检察官,以其亲身体验分享了冤假错案的成因。一是司法办案人员自身素质和考核机制所致;二是进入司法审判程序后,刑事证据的审判判断标准和程序畸高倒逼司法办案人员可能刑讯逼供;叁是案件搁置,刑事被害人难以安抚,社会舆论难以平息等。她认为对一个案件的判断不可能穷尽所有的可能,只是排除一切合理怀疑,在实践中认定可能性更高的证据,切忌钻牛角尖。

另外对于呼格案最终确定的国家赔偿款数额,认为对于冤假错案的追索原则,还是应当以证据为前提,即使是收到国家赔偿的决定书,仍可以提申诉或者行政诉讼。

最后阶段的讨论围绕舆论监督对司法诉讼是弊大于利还是利大于弊,高玉荣和韦之教授各执一词。法律是否仍是丛林法则?韦之教授解释称现行法律实为戴着“白手套”的丛林法则。对于犯罪危害性的考量应虑及其影响范围,综合考虑执法的社会效益和法律效益,对于一个犯罪行为的惩罚应当优先救济对社会公共利益所造成的损害。然而,这一观点更是引发一轮针锋相对的热议。

遗憾的是,例会的时间有限,留下太多可以深入探讨的空间和问题,我们还是期待下一次例会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