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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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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宪忠教授做客我院

来源:华中大法律网 阅读:发布时间:2016-04-12编辑:

2016年4月10日下午3点,孙宪忠教授做客我院,给我院师生带来了一场主题为“民法典编纂中的热点问题”的精彩讲座。姜战军老师主持了本场讲座,冉克平老师、张定军老师、蒲莉老师和范长军老师参加了本次讲座,众多学生也到场聆听讲座。

姜战军老师在讲座伊始介绍了孙宪忠教授,孙宪忠教授为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长城学者,欧洲联盟法研究中心主任,同时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常务副会长、国家建设部法律顾问、以及多所大学兼职教授。孙宪忠教授学术造诣深厚,对我国民法的科学化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民事立法方面,孙宪忠教授贡献良多,近年更是作为民法典编纂和民法总则立法规划的提案人,直接推动了民法总则立法列入2016年全国人大立法规划。 孙宪忠教授首先介绍了我国民法典编纂的历史状况和现状。孙宪忠教授讲到,民法规范具体人的具体行为,是实现“推进社会进步,依法治国”目标的最有效手段,在法国历史上也是民法典促使法国走向伟大繁荣。孙教授指出,相对于民法的重要性,我国民法的思想性、科学性、进步性还远远不够。孙教授还说到,我国第一次和第二次民法典编纂还很不成熟,并没有真正承认公民的权利,带有很浓的政治色彩;第三次民法典编纂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还未完全展开,但1982年的民法总则却规定了民法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就产生了意思自治,激活了人民的创造力,为后来的改革开放奠定了基本的法律基础,虽然带有计划经济色彩。孙教授在全国人大会上的立法议案中,提出民法通则的掏空现象,现今民法通则中真正发挥作用的条文只有10多个,所以需要重新编纂民法典弥补民法总则的缺失,同时整合其他民法部门的法律。最近的一次民法典编纂工作中,2015年开始做民法总则编纂工作,最重要的是要解决民法典的立法科学性和体系性问题。 接着,孙教授还介绍了世界范围内民法典的编纂历史。18到20世纪欧洲民法典的编纂是国际上编纂民法典的经典代表,那时欧洲大陆掀起了编纂民法典的热潮,称为欧洲民法法典化运动。在这场运动中,启蒙运动理性与科学的精神极大影响了理性法学流派思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民法的世俗化或脱神化思想,解决了民法的法律渊源问题,排除了神的决定性,人成为法律上的主体,从而形成了法律行为,释放了人的创造力;第二,法律成文化思想,相比于习惯法概念的不清晰、不系统,成文法系统地将法律用文字记载下来,从而成为改造社会的有利手段;第三,法律的科学化运动,受牛顿力学等自然科学发展的影响,德国民法典被称为法典计算机,形成了一种概念、逻辑清晰的系统的潘德克顿体系,改变了法官判决的任意性,实现了法律形式上的正义。 对于我国民法典立法选材的问题,孙宪忠教授认为民法不能承担宪法、行政法等部门法的职能,不能企图把所有部门法都囊括进去。人格权法中针对群体性的权利民法也承担不了,他认为人格权不能在民法典中独立成编,而是通过侵权法来加强来保护人格权。个人信息的部分则要通过行政法来保护。民法之中有五个小体系,包括民法固有体系、商法体系、知识产权体系、社会保障法体系、以土地为核心的自然资源保护有关的经济法体系,民法总则要和其他法规加紧联系,从而做到民法的系统一致性。

最后的提问时间,同学们踊跃地提出了各种问题,孙宪忠教授也亲切地一一回答。讲座最后,姜战军老师做了总结,并代表全体师生感谢孙宪忠教授的精彩演讲,同学们给予了热烈的掌声。